1、 厂区划分和组成
(1)主要生产车间(原料、制剂等)。
(2)辅助生产车间(机修、仪表)。
(3)仓库(原料、成品库)。
(4)动力(锅炉房、空压站、变电所、配电间、冷冻站)。
(5)公用工程(水塔、冷却塔、泵房、消防设施等)。
(6)环抱设施(污水处理、绿化)。
(7)全厂性管理设施和生活设施(厂部办公楼、中央化验室、研究所、计量站、食堂、医务所)。
(8)运输道路(车库、道路等)。
2、 总体布置
《规范》第八条指出行政、生产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合理、不得相互妨碍,根据这个规定,结合厂区的地形,地质、气象、卫生、安全防火、施工等要求,在进行制剂厂区总平。
(1)厂区规划要符合本地总体规划要求。
(2)厂区进出口及主要道路应贯彻人流与货流分开的原则。选用整体性好,发尘少的材料。
(3)厂区按行政、生产、辅助和生活等划区布局。
(4)行政、生活区应位于厂前区,并处于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。
(5)厂区中心布置主要生产区,而将辅助车间布置在它的附近。生产性质相类似或工艺流程相联系的车间要靠近或集中布置。
(6)洁净厂房应布置在厂区内环境清洁,人物流交叉又少的地方。并位于最大频率风向的上风侧,与市政主干道不宜少于50m。原料药生产区应置于制剂生产区的下风侧,青霉素类生产厂房的设置应考虑防止与其他产品的交叉污染。
(7)运输量大的车间、仓库、堆场等布置在货运出入口及主干道附近,避免人、货流交叉污染。
(8)动力设施应接近负荷量大的车间,三废处理、锅炉房等严重污染的区域应置于厂区的最大频率风向的下风侧。变电所的位置考虑电力线引入厂区的便利。
(9)危险晶库应设于厂区安全位置,并有防冻、降温、消防措施。麻醉药品和剧毒药品应设专用仓库,并有防盗措施。
(10)动物房应设于僻静处,并有专用的排污与空调设施。
(11)洁净厂房周围应绿化,尽量减少厂区的露土面积,一般制剂厂的绿化面积在30%以上,铺植草坪,不宜种花。草坪可以吸附空气中灰尘,使地面尘土不飞扬。铺植草皮的上空,含尘量可减少2/3~5/6。草坪吸收空气中CO:量为1.58(m3/h)。如种花则因花粉散发而影响空气洁净度。
(12)厂区应设消防通道,医药洁净厂房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。如有困难可沿厂房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。